干貨分享!新版危廢暫存場所設置規范
2024-05-20
來自:
張家口大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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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標準《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規范了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規定了產生、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單位需設置的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的分類、內容要求、設置要求和制作方法。以下是整改示例:

危廢暫存點即HJ1259規定的納入危險廢物登記管理單位的,用于同一生產經營場所專門貯存危險廢物的場所;或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設置于生產線附近,用于暫時貯存以便于中轉其產生的危險廢物的場所。
設立圍欄外還需粘貼危廢貯存分區標志、危廢貯存、利用、處置設施標志、危廢標牌制度牌以及危廢貯存、處置場警告圖標。
1.暫存點應具有固定的區域邊界,并應采取與其他區域進行隔離的措施;2.暫存點應采取防風、防雨、防曬和防止危險廢物流失、揚散等措施;3.暫存點貯存的危險廢物應置于容器或包裝物中,不應直接散堆;4.暫存點應采取防滲、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或采用具有相應功能的裝置;
5.暫存點應及時清運貯存的危險廢物,實時貯存量不應超過3噸。
危廢暫存間


危廢暫存間設置規范:
1.要獨立、密閉,上鎖防盜,暫存間內要有安全照明設施和觀察窗口,危廢暫存間管理責任制要上墻;2.暫存間地面要防滲,頂部防水、防曬;地面與裙腳要用堅固、防滲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與危險廢物相容,門口要設置圍堰;3.存放危廢為液體的暫存間內有泄漏液體收集裝置(例如托盤、導流溝、收集池),存放危廢為具有揮發性氣體的暫存間內有導出口及氣體凈化裝置;3.暫存間門外要張貼包含所有危廢的貯存分區標志、危廢識別標志、危廢制度牌以及新版危廢設施標志,暫存間內墻上張貼對應投放危廢的標識牌和制度牌,無法裝入常用容器的危險廢物可用防漏膠袋等盛裝,包裝桶、袋上有標簽;4.危廢和一般固廢不能混存,不同危廢分開存放并設置隔斷隔離。

貯存、利用、處置設施標志設置在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用于引起人們對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活動的注意,以避免潛在環境危害的警告性區域信息標志。
標志設置位置如有獨立場所的設施,可在場所外入口處的墻壁或欄桿顯著位置設置,如位于建筑物內局部區域的設施,可在其區域邊界或入口處顯著位置,如在危險廢物填埋場等開放式設施,除了固定的入口處之外,還可根據環境管理需要在相關位置設置更多的標志,優先選擇附著式,當無法選擇附著式時,可選擇柱式。

危險廢物貯存分區標志設置在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內部,用于顯示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內貯存分區規劃和危險廢物貯存情況,以避免潛在環境危害的警告性信息標志。
危險廢物貯存分區的劃分應滿足GB18597中的有關規定。宜在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內的每一個貯存分區處設置危險廢物貯存分區標志。危險廢物貯存分區標志宜設置在該貯存分區前的通道位置或墻壁、欄桿等易于觀察的位置。

填寫要求


▲設施標志
《規范》對標簽中的每個條目都給出了詳細地填寫說明。對于《危險廢物名錄》中的廢物,可參照相關內容填寫;根據鑒別標準鑒定為危險廢物的,可依照要求填寫對應的廢物名稱、廢物類別和廢物代碼等信息。對于廢物的主要成分、有害成分和產生情況等信息,廢物產生或收集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如實填寫。